各单位:
2019年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评奖办法按《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聊职院发〔2016〕3号)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的范围
本次申报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结题验收的课题、授权的专利。其中自然科学成果包括应用技术成果、理论成果、专利技术成果;社会科学成果包括专著、论文、研究报告及被应用的调研报告等。教材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申报条件
第一位研究者须是我院正式教职工,且申报的成果聊城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各类成果归属无争议;每人限报一项;已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的成果不再申报。
三、申报材料
1.《聊城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或《聊城职业技术学院专利奖申报表》、《横向课题奖申报表》、《高层次论文奖申报表》1份。
2.社会科学成果应提供论文复印、被引次数截图(源自中国知网)、其它成果全套材料1份。著作作者需在中国版本图书馆网站(http://www.capub.cn/)做CIP核字号验证,在申报时提交验证页。
3.应用(技术)成果应报送研究报告、应用证明、专利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各复印件1份。
4.专利、高层次论文应提供复印件1份;横向课题需提供产生经济效益的企业出具的证明,并盖财务章(科研处留存原件1份)。
5.提交成果原件,评审完后返回。
四、申报程序和办法
1.各类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各二级院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认定和评议后,填写《2019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汇总表》1份,单位负责人在申报表上签字,并加盖院部公章后统一报送科研处。
2.科研处对各院部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并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审定。
3.评审结果报学院审批后,予以公示,接受异议处理。
五、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9年5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lckyk8375040@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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