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课题管理,确保立项课题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杜绝长期无故推延课题研究现象发生,按照《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校级课题集中结题工作自即日起开始,至5月30日结束,请各单位做好落实,按期完成结题或鉴定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要求
1. 结题时间: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6月8日。
2. 结题范围:校级立项按计划应该结题的课题;已申请延期并承诺2018年6月30日之前结题的课题。
3. 评审专家:同行专家应具有副高以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3至5位,其中设组长1名,校内专家参考《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调整学术委员会成员的通知》(聊职院发〔2018〕7号)。
4. 材料备案:各单位验收一周内将结题材料一式3份,汇总表一份,及电子版报科研处审核。
5. 按规定延期或审核不通过的项目提交延期申请表一式3份。
二、材料报送
1. 成果简介(600字左右);
2. 校级课题结题报告书;
3. 研究总报告字数不得少于1万字;
4. 期刊论文、著作、专利(著作权)等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5. 成果应用效果证明材料(教学或社会应用的证明);
6. 以上材料按顺序左侧装订,不必胶装。于6月10日前报送科研处审核,同时将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lckyk8375040@163.com。
7. 结题材料模板见附件。
联系电话:8375040 8375513
附件:
1.结题验收材料模板验收课题模板.doc
2.2018年度校级课题结项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