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厅文件
鲁农科技字〔2018〕10号
山东省农业厅
关于推荐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驴产业创新团队组建人选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和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部署要求,结合产业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增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驴产业创新团队(以下简称“驴产业创新团队”)。现将推荐驴产业创新团队组建人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专业领域
本次推荐的范围是驴产业创新团队的首席专家、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专业领域包括:育种与繁殖、饲草料与营养、疫病控制、产品深加工、产业经济等。
二、推荐条件
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山东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鲁农科技字〔2016〕7号),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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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正派,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完成承担的任务,其投入创新团队工作量应占本人工作量的50%以上。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与本产业相关研究5年以上,主持过与本产业相关的重大科研项目。具有较高的学术成就,出色的科研业绩和开拓创新能力。拥有较高的学术威望,以及丰富的指导生产实践经验,能对本产业发展起到领军作用的在岗人员。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共事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能充分调动和协调各方面科技资源,为本产业发展服务。
4.能自觉遵守创新团队的相关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创新团队组织管理机构的领导、协调。积极性高,能热心为本产业发展服务。
5.未担任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岗位。
6.无不良科研行为。
7.年龄在55周岁(1963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
8.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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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正派,保证有充足时间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2.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与本产业相关研究5年以上,主持或参与过与本产业相关的重大科研项目。具有突出的科研业绩和开拓创新能力,拥有较高的学术威望,以及丰富的指导生产实践经验。能对本产业发展切实发挥岗位职能作用的在职人员。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参与岗位专家竞聘的,还应满足已独立主持研究课题,并组建相应研发团队的优秀科技人员。
3.具有统筹组织全省本岗位研发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共事能力,能调动和协调各方面科技资源为本产业发展服务。
4.能自觉遵守创新团队的相关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创新团队组织管理机构的领导、协调。积极性高,能热心为本产业发展服务。
5.未担任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岗位。
6.无不良科研行为。
7.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在55周岁(1963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
8.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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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试验站站长原则上从农业科研单位、产业主产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择优产生。综合试验站的建设地点、数量,依据试验示范任务需求,生态特性、产品特色、优势区域代表性等因素,统筹考虑区域布局。
三、推荐数量及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部门审核等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进行推荐。每单位同一个岗位限推荐1人。具体推荐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本单位提交《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组建人选推荐表》(附件1),以及相关鉴证材料(目录见附件2)。
2.单位推荐。推荐单位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提出推荐意见,并将申报材料和《推荐专家人选汇总表》(附件3)逐级上报省畜牧兽医局。
3.部门审核。省畜牧兽医局审核各单位的申报材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相关材料报省农业厅。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驴产业创新团队组建人选的推荐工作,严格审核,切实把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的优秀专家推荐出来。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请各单位于4月13日17时前,将申报材料和《推荐专家人选汇总表》(含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省畜牧兽医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农业厅 谭 涛0531-67866132
省畜牧兽医局 卢 宁 0531-87198751
附件:1.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组建人选推荐表
2.鉴证材料目录
3.推荐专家人选汇总表
山东省农业厅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