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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山东省科技教育基地的通知
时间:2018年04月20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8〕12号)精神,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县域科学技术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山东省科技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鲁科办发〔2018〕15号,以下简称《办法》,请在市科技局网站查询)有关要求,现就做好山东省科技教育基地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填写申报材料

请有关单位按照《办法》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和审核、推荐意见。

1、由所在地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指导建设主体,认真填写《山东省科技教育基地申报书》(附件1),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向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申报。

2、经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加盖公章,向市科技局推荐。

4、驻地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机构申报科教基地,由所在市、县(市、区)科技局审核推荐。

二、其他有关要求

1、各建设主体要提前与所在市、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沟通,严格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如实填报申报材料。

2、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沟通,并通过实地查验等方式,认真审核、择优推荐并出具推荐函,确保推荐申报的科教基地建设水平和质量符合《办法》要求。

3、每个县(市、区)限推荐1-2个科教基地,申请材料一式六份含原件一份,按照正式书籍出版样式装订,电子版刻录光盘),不接受建设主体直接报送。

4、科教基地建设申请材料、推荐函应于2018年4月23日前报市科技局,过期不予受理。同时发送电子版。

三、联系方式

电话:8375040 电子邮箱:lcky8375040@163.com

 

附件:山东省科技教育基地申报书

 

科研处

2018年4月19日

 

 

 

山东省科技教育基地申报书

 

 

科教基地名称:

建设主体(公章):

主管部门(公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4月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申报书由申报山东省科技教育基地的建设主体填写。

二、申报书中有数据已截止到2017年底为准,有关内容以近三年来为主。

三、申报材料纸件主要包括申报书和附件,统一刻录光盘连同纸件一并报送。

四、申报材料纸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5份(含一份原件)。
一、基本情况


建设主体基本信息

名  称

负责人

办公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办公电话

传真

移动电话

电子邮件

通信地址

邮编

申报类别

A.科技及成果展示体验基地;B.生产设施及产品展示体验基地

主管部门单位

科教基地基本信息

服务队伍

管理团队

专职

兼职

___

宣讲服务团队

专职

 人          

兼职

___

专项经费

专项经费总额_____万元/

年度专项经费来源:

财政拨款经费_____万元;单位自筹经费_____万元;

社会捐赠经费_____万元

开放时间

开放天数:____天/年

参观人数:____人/年

基地设施

活动场所

室内:______平方米,室外:______平方米

宣传栏

____延米

内容更换频次

____次/年

科教活动

参加大型科教活动

 

 

____次/年

 

主题科教活动

____项/年

特色科教活动

____项/年

相应设备的配备情况(不超过300字)

建设主体意见

 

对申报材料所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核实,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意申报。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所在县(市、区)科技局审核意见

 

对申报材料所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核实,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意推荐。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所在市科技局审核意见

 

对申报材料所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核实,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意推荐。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二、现有基础分析(主要对照认定条件编制)

(一)管理建设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等保障措施、条件能力情况。

(二)结合科教基地实际,主动开展特色鲜明的科普教育活动情况;利用社会力量开展科普活动情况;组织参与“科技活动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全国科普日”活动以及省、市科技部门组织的科普教育活动情况。

(三)在宣传、传播普及科技创新知识、展示科技成果等方面的主要成效明显、社会影响度和示范带动作用等。

三、认定后三年建设发展的重点工作计划安排和主要考核目标

四、附件(附件目录,反映科教基地条件、能力、成效等方面佐证材料,主要包括文件、资料等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图片、视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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