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7年度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评奖办法按《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聊职院发〔2016〕3号)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的范围
本次申报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鉴定的课题。其中自然科学成果包括应用技术成果、理论成果、专利技术成果(应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被授予专利权且无专利权属纠纷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社会科学成果包括专著、论文、研究报告及被应用的调研报告等。教材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二、申报条件
第一位研究者须是我院正式教职工,且申报的成果聊城职业技术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各类成果归属无争议;每人限报一项;已获得上级奖励的成果不再申报。
三、申报材料
1.《聊城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或《聊城职业技术学院专利奖励申报表》、《横向课题奖励申报表》、《高层次论文奖励申报表》用A4纸打印一式2份。
2.社会科学成果应提供论文成果原件1份;被引次数截图打印1份(源自中国知网);其它成果全套材料2份(其中1份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应用(技术)成果应报送《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研究报告、应用证明、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各一式2份(其中1份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4.专利、横向课题、高层次论文应提供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5.所有申报表加盖院部公章。
四、申报程序和办法
1.各类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经各二级院部初评,在对成果进行认定和评议后,做出推荐意见,以院、部为单位组织申报。
2.各单位需填写《2017年度聊城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汇总表》1份,并加盖院部公章,将评审书、汇总表及电子稿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
3.科研处对各院部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并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审定。
4.评审结果报学院审批后,予以公示,接受异议处理。
五、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8年5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lckyk8375040@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8.4.25
附件:
1、聊城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2、聊城职业技术学院专利奖励申报表
3、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横向课题奖励申报表
4、聊城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论文奖励申报表
5、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