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接市科技局成果鉴定相关通知,今年科技成果鉴定工作时间紧张,所有鉴定的科技成果要在12月18日之前按照程序完成科技鉴定成果的登记工作。因此,各单位,抓紧逐项落实各项鉴定项目的材料准备情况,于11月底完成所有项目鉴定材料包括(查新报告、鉴定材料(鉴定大纲、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经济效益分析)、应用证明、成果及附件)交科研处审核后,开展科技成果鉴定申请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另外,根据市科技局要求,对2017年度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继续实行预登记制度,请各单位于2016年12月7日前将本单位2017年度准备成果评价的研发课题登记表一式三份报科研处,同时报送电子版,否则不予登记。
附件:研发课题登记表
研发课题登记表.doc
科研处
2016.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