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市级科研平台”、“校级科研创新团队”2016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聊职院发〔2012〕25号)、《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聊职院发〔2012〕2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校级科研团队、市级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经学院研究,决定对11个聊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及5个校级科研创新团队2016年的建设情况进行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1.市级科研平台考核内容:制度建设、科技社会服务、科研项目、标志性成果等能证明平台建设的相关佐证材料。
2.对校级创新团队考核内容:科技社会服务、科研项目、标志性成果等能证明团队建设的相关佐证材料。
二、考核程序
1.项目组自查。各项目组在填写中期评估表的基础上,准备佐证材料,对照考核细则,完成自评打分。
2.会议评审。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听取各项目负责人就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PPT演示,汇报5分钟。根据专家提问进行答辩。
3.专家评定。专家组根据各项目组提交的材料、项目组负责人汇报、答辩等情况及现场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
4.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三、有关要求
1.评估表一式3份,用A4纸张正反双面打印。
2.提供项目建设佐证材料一份,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完成自评打分。
3.于2016年12月14日前报送科研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ckyk8375040@163.com。
4.PPT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市级科研平台年度考核表、考核细则
平台考核表及考核细则.rar
附件2: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年度考核表、考核细则
科研创新团队年度考汇报及考核细则.rar
科研处
2016.11.29
表1 市级科发中心一览表
序号 |
所属单位 |
名 称 |
文号 |
1 |
信息学院 |
聊城市WEB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聊市科发[2010]38号 |
2 |
汽车学院 |
聊城市汽车服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聊市科发[2011]46号 |
3 |
工程学院 |
聊城市电子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聊市科发[2011]46号 |
4 |
经管学院 |
聊城市农村电子商务与物流发展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聊市科发[2011]84号 |
5 |
经管学院 |
聊城市中小金融业发展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聊市科发[2011]84号 |
6 |
医学院 |
聊城市药物分散体制剂研究开发实验室 |
聊市科发[2012]29号 |
7 |
旅游管理学院 |
聊城市旅游产品开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聊市科发[2013]60号 |
8 |
农牧科技学院 |
聊城市畜禽疫病检测重点实验室 |
聊市科发[2010]46号 |
9 |
农牧科技学院 |
聊城市畜禽疫病诊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聊市科发[2010]68号 |
10 |
农牧科技学院 |
聊城市区域生态与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 |
聊市科发[2012]58号 |
11 |
农牧科技学院 |
聊城市特色植物快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聊市科发[2011]84号 |
表2 校级科研创新团队汇总表
序号 |
所属院部 |
团队名称 |
1 |
信息学院 |
物联网技术应用团队 |
2 |
旅游管理学院 |
聊城旅游文化研究团队 |
3 |
护理学院 |
护理教育研究团队 |
4 |
工程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科研创新团队 |
5 |
农牧科技学院 |
动物疫病综合防控科研创新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