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部分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国科发资〔2016〕37号、国科发资〔2016〕38号、国科发资〔2016〕52号)已经发布(申报指南请登录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查询)。根据省科技厅、市科技局有关通知要求,请积极组织项目征集、遴选及推荐工作。
一、项目申报具体专项
1.“纳米科技”、“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等6个重点专项。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计划科 电话:0635-8378986
2.“高性能计算”、“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地球观测与导航”、“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材料基因工程关键技术与支撑平台”、“网络空间安全”、“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等8个重点专项。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高新科 电话:0635-8378982
3.“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装备”、“畜禽重大疫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智能农机装备”等5个重点专项, “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ぱ芯俊?、“深地资源勘查开采”、“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等6个重点专项。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农社科 电话:0635-8378988
以上各专项指南详见科技部网站: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52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计算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8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科技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7号)
二、申报资格
1.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申报当年不超过60周岁(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2.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根据项目不同特点可设任务(或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一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任务(或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作为其中1个任务(或课题)负责人。
3.网上预申报
请各申报人尽快到科研处注册个人系统申报信息。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预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8:00至3月15日17:00。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申报单位进一步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4.学校组织推荐时间:2016年3月16日。
科研处联系电话:8375040
科研处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