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度山东省教育厅高等学??蒲屑苹钅康耐ㄖ?SPAN lang="EN-US">
各处室、系部: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2009年6月5日高等学??蒲屑苹钅炕嵋橥ㄖ才牛?SPAN lang="EN-US">2009年度高等学??蒲屑苹钅靠忌瓯ǎ龊梦以荷瓯üぷ?,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东省教育厅科研发展计划自2009年起更名为山东省高等学??蒲蟹⒄辜苹毙薅┝斯芾戆旆?,新的管理办法已在山东省教育厅科研处网(http://kyc.sdpec.edu.cn)上发布,学院科研信息网也已转载。请有关处室、系部组织教师登录网站进行认真学习和领会。
二、项目类别及限额:分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种,均实行限额申报,取消了自由申报。我院有5项自筹经费项目名额,学院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严格评审,择优推荐。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科技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高校在岗的教师和科技人员,学风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重点支持4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
2、项目负责人无主持在研的教育厅科研项目。
3、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申请的项目。
4、科技项目需提供2009年4月25日后的查新报告(3个月内有效)
(二)人文社科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高校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55岁以下。
2、项目负责人协调参加研究工作人员组成课题组并担任组长,必须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
3、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4、申报人文社科项目无需查新;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制课题不能申报人文社科计划项目。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申请书已启用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新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也可从教育厅科研处网站(http://kyc.sdpec.edu.cn)或学院科研信息网—文件下载栏目下载。请各单位务必于6月18日前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送到科研处,同时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科研科邮箱:lckyk8375040@163.com
附件1:
山东省高等学??萍技苹钅可昵胧?doc
附件2:
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
09年度高??萍技苹钅可瓯ɑ阕鼙?xls
科研处
2009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