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东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
2008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了做好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我院所有在岗教学和科研人员,均可申报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
二、申报截至时间为:2008年4月10日。
三、申请人应报送按照规定填写的申报书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及申报书的电子稿,同时须交纳课题评审费300元。
四、由多人参加的课题必须注明第一负责人(即课题研究的主要负责人),否则,按申请书填写的课题组人员顺序,视第一名为第一负责人。
五、第一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职称(或相应的行政职务),否则,须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的书面推荐。
六、第一负责人所在部门须对申请书进行全面审核,对申请人政治表现、业务能力、科研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并承担信誉保证。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附件1和附件2。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指南的通知》(鲁教办字[2006]6号)
课题指南.doc
2、《山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
课题申报评审办法.doc
3、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
申报书.doc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