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7年度学院优秀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聊职院教字[2007]12号《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聊职院教字[2007]13号《自然科学研究成果评奖办法》、聊职院教字[2007]14号《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奖办法》文件精神,学院将对2007年度优秀科研成果、近两年的教学成果进行评选,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的科研成果必须是2007年获得的,教学成果必须是06、07近两年的(去年已参评的除外)。其中自然科学成果包括应用技术成果和基础理论成果(专著、论文等);教学成果与社会科学成果包括专著或教材、论文及研究报告等。
2、 申报表格见科研信息网- 成果报奖-表格下载。所有申报表格一式2份,需附参评成果一式2份(其中一份必须是原件)。申报材料及表格一律用 A4 纸打印(复?。⒃谧蟛嘧岸?, 同时提交WORD 格式电子文档。
3、各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单位的初评,于2008年4月20日前将初评结果、相关材料及汇总表统一报到科研科,过期不予受理。
4、申报成果须交纳评审费,由各单位统一交到财务处一科,其中论文30元,著作50元,鉴定成果40元。
教务处
2008年3月31日
附件:2007年度 优秀科研成果、教学成果 申报汇总表
汇总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