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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行200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选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08年05月21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1

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行200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选的通知》的通知

各系部:

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行200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选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望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请各系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汇总表及2002至2006年新版、修订版教材统计表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于6月6日前报科研科。

                                 教务处

                              2008年5月21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行200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选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总结我省高等学校教材建设经验,进一步推进我省高校教材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优秀教材的辐射、带动、示范作用,促进我省高等学校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经研究,我厅决定进行200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申请参加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审应符合下列范围和条件:

(一)教材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教育目标。

(二)申报参评教材应是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新出版或修订出版的教材(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

(三)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未设主编而任第一编者),由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高职)使用的各学科(专业)文字教材(含基本教材、教学参考、实验指导书等),不包括学术专著。

(四)申报参评的新编教材应经过一届学生以上的教学实践检验,且效果良好。

(五)套书(即上、中、下册)按整套教材申报,系列教材按单本申报。

二、申报程序和数量

(一)教材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者)按要求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各高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教材进行初评后,严格按规定比例择优申报。

(二)各高等学校申报数量为本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材总数的20%?!?11工程”院校在此基础上增加5%,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申报高等职业类教材可在此基础上增加3%,申报数量不足1本的可按1本申报。

(三)2004年以来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以教材形式立项通过验收并正式出版的教材不占以上各申报比例。

三、申报材料

每本(套)参评教材应包含如下材料:

(一)《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审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2份,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学校(或出版社)聘请的不少于两位有教授职称的同行专家(其中至少1位为非本单位专家)署名填写的推荐意见原件及1份复印件。

(三)样书2本(套)。  

以上三项申报材料应分两套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中,并将附件1《申报书》封面复印后贴于档案袋表面。

四、报送时间、地点

申报材料请于6月30日前报送至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淄博市张店区张周路12号)。联系人:翟兴波(电话:0533-2782307或13964492173)、葛文庆(电话:0533-2780026或13706439639),逾期不予受理。

五、鼓励政策

(一)200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分别设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奖项。对获奖的优秀教材,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告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经省教育厅发文公告的优秀教材,即为“200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重印时,在其封面上可标注“200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字样和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统一标识。鼓励各高等学校优先选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                                                                                         

(三)省教育厅将对“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编著者给予一定支持,各高等学校、出版社也应分别给予该项目的编著者及责任编辑相应奖励。                                                                 

  六、其他事项

(一)山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具体负责组织本次评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评审小组,聘请相关专家参与评审工作。

(二)各高等学校2002至2006年新版、修订版教材情况和获奖教材相关信息将通过教育厅网http://www.sdpe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发现存在虚假信息,将取消所在学校的优秀教材评选资格。

(三)2002年以来已获得教育部或其他部、委级奖励的教材(不包括被列入“十一五”规划教材的教材)一般不再受理申报。获奖教材的修订版,如修订再版内容更新二分之一以上,且质量有明显提高的,可参加申报评审,但须提交前一版次教材样书。

(四)请各高校认真汇总并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2002至2006年新版、修订版教材统计表》(附件2)、《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审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和《2008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选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4)。附件2至附件4纸质材料请加盖学校公章后于6月10日前报送或邮寄至山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邮编:250011)。附件1至附件4电子文档请压缩后于6月10日前发至邮箱:Lixia@sdpec.edu.cn。联系人:李霞,联系电话:0531-81916529。

所有附件电子文档以及教材评价指标体系及专家评议表信息可从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pec.edu.cn/主页下载专区中下载。

附件: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审申报书.doc

      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审申报项目汇总表.doc

      山东省高等学校2002至2006年新版、修订版教材统计表.doc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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