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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1年度聊城市社会科学普及优秀成果和品牌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9年09月24日 信息来源: 作者: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市属开发区宣传办,高校党校社科联(社科处),市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省市两级社科普
及教育基地,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众化普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社会科学普及志愿服务行动,不断提升公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经研究,决定启动 2021 年度聊城市社会科学普及优秀成果和品牌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文史哲》编辑部全体编辑人员的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有关要求,认真落实省、市有关部署和市委书记孙爱军同志在聊城市社会科学界第三次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进理论创新成果的普及应用,引导、鼓励广大社科工作者积极创作精品、打造品牌,不断满足干部群众科学文化知识的需求,为推动聊城各项工作在全省“争创一流,走在前列”凝聚智慧和力量。

二、申报范围


 (一)社科普及优秀成果:市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印刷或出版的社科普及图书(包括著作、编选作品、翻译图书、编译图书、画册等)、社科普及丛书(或称文库,每个选题各
自独立成册)。市级及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印刷或出版的社科普及套书(若干本为一套,合成一个体系),每套为一种,只有全部完成出版后方可参评。各单位自行编印的社科普
及图书,特别优秀的也可以推荐参评。成果一般应为 2019 年至
2021 年 6 月编印或出版发行,特别优秀的不受限制。
 (二)社科普及品牌项目: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宣讲活动、

微视频、微信公众号等公益类项目均可申报。项目应在 2021 年6 月之前启动并开展,效果特别突出的不受限制。
 
三、申报条件

  申报的优秀成果和品牌项目应当通俗易懂,具有丰富的知识含量和较高的普及价值,已经获得较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
益,社会反响良好;对党史学习教育研究主题的,给予倾斜。成果和项目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凡对因著作权、邻接

权等问题所产生的纠纷,均由推荐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一)社科普及优秀成果
  1.政治方向正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2.内容丰富。具有较高的知识价值与传播价值,重点宣传普及党的创新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孔繁森精神等红色基因传承发展等为主要内容的哲学社会科学知识。
  3.社会评价好。特色鲜明,发行面广,社会评价高,受众反映好,能够担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历史任务,在推动提升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方面有新效果。


 (二)社科普及品牌项目
  1.主题突出。要围绕深入宣讲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史学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重大主题,针对受众对象和不同人群的特点,以公众乐于接受的方式方法开展活动。
  2.创新性强。积极尝试新的方式和途径,努力开拓新渠道,探索新模式,将社科工作推向网络,利用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开展社科理论宣传普及活动。
  3.成效明显。品牌项目要讲求实效,有一定的持续性,线上线下相结合,切实增强活动的感染力、吸引力和影响力,积极与当地主流媒体合作,有效扩大社会关注度和公众参与度,品牌效应明显,社会效益显著。


四、名额分配

  1.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限推荐社科普及成果和项目总数不超过 10 项,辖区内社科普及教育基地和社科普及示范单位较多的县(市区)推荐名额可增加 1-2 项,其他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 5 项。
  2.参与 2021 年社科普及周活动的单位(以《山东省暨聊城市第十八届社会科学普及周及系列活动工作指南》为准)优先推荐申报。

  3.已获得市、省、部级以上奖励的社科普及成果和项目,不再予以推荐;外文和少数民族文字社科普及成果和项目不参加推荐。

五、优秀成果和品牌项目使用

  对评审出的2021年度聊城市社会科学普及优秀成果和品牌项目予以通报表扬,颁发证书或牌匾,并择优推荐其申报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等。

六、申报要求

  社科普及优秀成果和品牌项目申报工作,以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高校党校社科联(社科处)、市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推荐单位统一组织。

 (一)申报社科普及优秀成果的,提交《聊城市社会科学普及优秀成果推荐表》(附件 1)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作品原件 2份。
 (二)申报社科普及品牌活动的,提交《聊城市社会科学普及品牌项目推荐表》(附件 2)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参评数据光盘 2 套,格式为标清或高清。
 (三)各单位将推荐资料收集完毕后,填写《聊城社科普及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 3)和《聊城社科普及品牌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 4),于 9 月 30 日前报送至聊城市社科联学会科普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史晓玲 张玉荣

联系电话:7110367,7110356
电子邮箱:sklxhkpb@lc.shandong.cn
联系地址:昌润南路 8 号市政府 3 号办公楼市社科联 807房间

邮政编码:252000

附件:1.聊城市社会科学普及优秀成果推荐表
2.聊城市社会科学普及品牌项目推荐表
3.聊城市社会科学普及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
4.聊城市社会科学普及品牌项目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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