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羡林学者培育工程实施办法》(聊社规办发〔2020〕1号)和《羡林学者青年计划实施细则》(聊社规办发〔2020〕2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第三届羡林学者人选和第五批羡林学者青年计划人选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第三届羡林学者人选的申报
(一)申报条件
在符合《羡林学者培育工程实施办法》规定的前提下,申报人选须达到如下要求:
1.年龄不超过42周岁(1982年1月以后出生)。
2.学术造诣较深,具有副高级职称资格或硕士学位。
3.三年来(2021年起)至少获得过下列4类重点社科研究成果中的两项:(1)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2)在全国核心期刊发表过论文;(3)研究成果获得过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4)出版过学术著作(专著或主编)。
上述4类重点社科研究成果均须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二)推荐名额
1.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社科联,市属开发区宣传办负责本区域内人选的推荐,不超过3名;
2.各高校、党校社科联(社科处)负责本单位人员的推荐:聊城大学不超过8名,其他院校不超过4名,聊城幼儿师范学校由临清市社科联组织申报;
3.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有优秀人选的,可推荐1名;
4.第三批羡林学者青年计划培育对象,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过至少一篇论文或完成一项省部级项目的,且考核成绩居50%以内的,可由工作所在单位直接推荐(不占本单位名额)。
所有人选均需通过工作所在单位推荐。
二、关于第五批羡林学者青年计划人选的申报
(一)申报条件
在符合《羡林学者青年计划实施细则》规定的前提下,申报人选须达到如下要求:
1.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月以后出生)。
2.三年来(2021年起)至少获得过下列4类重点社科研究成果中的一项:(1)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2)在全国核心期刊发表过论文;(3)研究成果获得过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聊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4)出版过学术著作(专著或主编)。
上述4类重点社科研究成果均须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3.上述4类重点社科研究成果如不是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的,须获得两项方可申报,且作者均居前3位。
(二)推荐名额
1.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的推荐工作由宣传部(办)、社科联负责,均不超过4名;
2.聊城大学不超过10名,其他院校不超过5名,聊城幼儿师范学校由临清市社科联组织申报;
3.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可推荐1名;
4.入选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人才团队的(含团队成员)申报时不占本单位名额。
符合条件的优秀社科工作者均需通过工作所在单位推荐。
三、工作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文件要求,认真向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同志汇报,切实做好“羡林学者”“羡林学者青年计划”人选的推荐工作。要坚持标准条件、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质量。
(二)申报者要认真阅读《羡林学者培育工程实施办法》(聊社规办发〔2020〕1号),《羡林学者青年计划实施细则》 (聊社规办发〔2020〕2号),《羡林学者培育工程考核工作若干规定》,熟知培育期的主要任务及考核管理事项。
(三)羡林学者人选和羡林学者青年计划人选同时推荐,统筹考虑,已经被推荐为羡林学者人选的,评审时如认为达不到羡林学者人选条件又特别突出的,如本人同意可直接纳入羡林学者青年计划人选。
(四)材料提交
1.时间:2024.12.02上午十点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北校区图书馆606办公室
3.材料要求:《羡林学者培育人选推荐表》、《羡林学者培育人选推荐表》A3双面打印,一式3份;《羡林学者培育人选推荐汇总表》、《羡林学者青年计划培育人选推荐汇总表》(人选超过1名的,标明推荐次序)A4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加盖院部公章;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科邮箱:lczyjsxykyk8375040@lc.shandong.cn。
4.注意:申报羡林学者青年人选和青年计划人选的老师,请提交材料时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
5.联 系 人:贾红雪 联系电话:8375067
附件:
1.羡林学者培育人选推荐表
2.羡林学者培育人选推荐汇总表
3.羡林学者青年计划培育人选推荐表
4.羡林学青年计划培育人选推荐汇总表
5.羡林学者培育工程实施办法
6.羡林学者青年计划实施细则
7.羡林学者培育工程考核工作若干规定
科研科
2024.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