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立项协议
为保证科研项目的按时完成,明确双方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简称甲方)与科研项目主持人(简称乙方),经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编号: )
主持人: 项目来源:
立项时间: 研究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
经费总额: (万元)
经费来源:1. 获批资助经费 (万元)批准单位:
2. 学院配套经费 (万元)依据文件:
3. 自筹经费 (万元)合作单位:
二、甲方承诺:
1.及时将研究经费拨付到项目主持人的项目经费帐户上。
2.保证乙方按《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支配项目经费的权利。
3.为乙方提供项目研究必需的条件。
三、乙方承诺:
1.遵守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及时、认真组织项目的研究工作。
3.保证按照《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地使用科研经费。
4.保证使用拨付的科研经费在研究期限内按时完成项目。
5.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发表或出版时,必须注明“科研基金项目:课题来源,课题名称(课题编号)阶段性成果”字样。
四、如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可要求甲方尽快改正,也可向甲方的上级领导提出要求,由甲方的上级领导责令其改正。
五、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完成项目,甲方将收回该项目全部经费,并取消乙方两年内申报各类科研项目和各级科研奖励的资格,同时取消其享受我校各种科研资助的资格。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
七、本协议正式文本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